“工资按1万发,社保按3500缴,大家都是这么干的,能有什么风险?”
这是我们在15年法律服务中,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之一。然而,“普遍”不等于“合法”,在社保入税与金税四期的监管下,这套“潜规则”已成为企业最危险的“定时炸弹”
许多HR对社保基数的认知存在严重误区。法律规定其实非常明确,且从未改变:
核心误区破除:社保基数不是“基本工资”,不是“最低工资”,而是你实实在在发出的所有工资的总和。
继续按“低基数”缴纳,企业将面临:
补缴+滞纳金:一旦被员工投诉或社保稽核,不仅需要补足差额,还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一笔巨大的现金流支出。
员工随时反悔:即使员工曾签字“自愿”放弃社保或同意低基数缴纳,法律也认定此类协议无效。员工离职时依然可以秋后算账。
金税四期精准监管:社保入税后,税务部门比对企业个税申报基数与社保申报基数,“数据孤岛”被彻底打通,不合规行为一查一个准。
人才流失与雇主品牌受损:规范的员工会因社保问题质疑公司的格局与合法性,导致核心人才流失。
再次提醒:“需要在合法框架下的探索优化路径。” 面对现实压力,企业可以关注以下策略:
路径一:利用规则,争取时间与空间
当面临员工社保投诉时,企业并非只能被动补缴,可以审慎运用以下方式:
提出劳动关系争议:对于多年前的社保补缴诉求,若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有异议,可要求员工先行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提出工资基数争议:若对员工主张的工资标准不认可,可要求另案仲裁确定真实工资,以此延缓进程。
了解地方特殊政策:某些地区对补缴年限(如“只能补2年”)、户籍(如“农村户口早年不可补”)有特殊规定,了解并适用这些规则。
请注意: 以上方式旨在依法维权、厘清事实,而非恶意规避法定义务。具体效果因地区司法实践而异。
路径二:结构性优化用工模式
这是最根本、最推荐的长期解决方案。
路径三:薪酬结构设计的艺术
路径四:协商解决的策略与风险
社保合规,已从一道“可选题”变成了企业生存的“必答题”。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低基数”缴纳,无异于在悬崖边蒙眼行走。
真正的智慧,在于主动将用工管理从“被动救火”转向“主动设计”,通过结构性的优化,在合规中实现成本的可持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