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一年后,回来索要巨额年终奖,仲裁居然支持了!”
“Offer发得太随意,一句‘岗位取消’,公司反要赔上几个月工资!”
当用工风险在“入职、在职、离职”的全流程中无处不在时,企业该如何布防?
风险防控绝非亡羊补牢,而应是一个贯穿员工生命周期、前置布局的完整体系。
今天,我们就来拆解这套体系的三大核心环节。
把入职第一天比作“蜜月期”,是风险控制的最佳时机。此时双方信任度最高,管理成本最低。
请在“蜜月期”让员工签署这套核心文件,它们将是你未来管理的“护身符”:
劳动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离职时再签,难度极大)
制度签收单(一劳永逸解决所有规章制度的公示告知难题)
试用期录用条件告知书(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试用期解除奠定合法基础)
入职声明与承诺(要求员工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简历、离职证明等)
核心思维:利用入职高意愿期,完成全部关键法律文件的签署,为后续管理铺平道路。
在职管理千头万绪,核心是 “动态留痕”。
切记:在职期间任何不经员工确认的单方面决定,在仲裁时都可能被视为无效。
这是风险控制的最后机会,处理不当,前功尽弃。
1. 核心动作:签署《离职协议》与《解除声明》
【典型案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第一次合同到期:单位可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N)。
第二次合同到期(北京等大部分地区):单位已丧失单方终止权!若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拒绝并强行终止,将构成违法解除,面临2N赔偿!
解决方案:此时必须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签署协议,避免使用单方《终止通知》。
2. 离职证明:规范是底线
可以写:劳动合同期限、离职日期、工作岗位。
绝不能写:离职原因、对员工不利的性能表现评价。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离职证明不能包含离职原因。
3. 竞业限制:有始有终
如果员工入职时签了竞业协议,离职时必须明确告知其是否启动。“不启动也不告知”,员工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反过来向你索要竞业补偿金。
用工风险防控,是一个从员工敲门到离开的全流程、体系化工程。在“蜜月期”布好局,在“离婚时”好聚好散,用协议与文本筑牢防线,才能真正实现劳资和谐、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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