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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新政后,灵活用工平台该如何发展?三大核心问题全解析

2025-09-16

合规不再是选择题,而是灵活用工平台的必答题。

随着灵活用工相关新政(含国税15号文、16号文)落地后,不少平台运营者陷入困惑与焦虑。新政标志着灵活用工行业从“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据统计,截至2023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2亿人,规模庞大且不断壮大。这个日益壮大的群体和日益重要的业态,正迎来更加明确的规范指引。

设计灵活用工平台界面(1).png


01 原有业务能否继续:合规化升级是关键

答案很明确:能做,但必须进行“合规化升级”。

新政并非否定灵活用工模式,而是告别过去的“模糊化运营”,用更清晰的规则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政策明确了“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划分标准。从事互联网平台销售货物、提供运输服务的收入算经营所得;而设计、咨询、客服等其他常见灵活用工场景,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只要平台按照新规调整操作对劳务报酬所得,按“累计预扣法”核算个税;留存完整业务痕迹(包括用工需求、服务过程、验收记录、薪酬结算凭证),原有的灵活用工业务不仅能继续做,还能避开过去的“合规灰色地带”。


龙岩市“龙零工”平台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有益探索,该平台通过建立完善的实名实人认证体系,保证业务真实性和税务合规性



0能否拓展新业务:合规红利带来新机遇

新政不仅没有限制业务发展,反而带来了“合规红利”,为平台拓展业务提供了良好机会。新政明确规则,释放了两大“降本利好”,平台可借此吸引更多客户和从业者。

1.对从业者:个税、增值税优惠吸引力大

个税方面,劳务报酬所得按“累计预扣法”计算,每月收入减去20%后,可扣5000元减除费用,月收入6000元的从业者,个税缴纳为0。


增值税方面,月销售额10万以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从业者)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万的,3%征收率减按1%执行,大幅降低小微从业者负担。

2.对企业客户:合规方案成刚需

不少企业因担心“用工不合规”不敢采用灵活用工,新政后平台可提供“用工设计+税务合规+证据留存”一体化方案,帮客户打消顾虑。


高技能人才灵活就业已成为新趋势,2025年上半年,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云服务等领域,对灵活用工的需求呈现显著增长


平台可以定向拓展“文化创意、教育培训、本地生活服务”等领域的灵活从业者,吸引自由设计师、兼职讲师入驻,丰富平台服务品类。


0新政下的业务风险:如何规避

新政虽有机遇,但“合规要求更高”也意味着风险更明确,以下3类风险必须重点防范


风险一:虚开发票/虚构业务

这是最致命的风险!部分平台为赚“服务费”,帮企业虚构灵活用工业务、开具虚假发票,新政后税务部门对“业务真实性”核查更严。


规避方法:建立“三重审核机制”,审核企业客户的真实用工需求、从业者的服务能力、业务过程的真实性;拒绝“纯开票无业务”的客户,从源头杜绝虚开。


风险二:个税/增值税申报错误

新政对“不同所得类型”的税务处理要求不同,若平台混淆申报,会导致从业者多缴税或漏缴税,引发投诉甚至税务稽查。


规避方法:升级平台税务核算系统,按“所得类型”自动匹配申报规则;给运营团队做新政培训,明确“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标准。


风险三: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

新政要求平台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从业者信息、收入数据、申报记录”,若信息漏报、错报,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规避方法:搭建“信息管理台账”,明确信息报送的时间节点;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校验,确保从业者身份信息、收入数据、申报金额一致。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指导“好活”平台构建时,对于灵活用工场景、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范围、申请注册前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有明确的规定,从源头上最大程度保护就业者权益。


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灵活用工平台将继续成为就业市场的重要“蓄水池”


平台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权益保障体系,如青团社发起的“兼职联盟”,通过倡导企业提升劳动保障,切实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新政不是“门槛”,而是“升级信号”。对平台来说,与其纠结“能不能做”,不如聚焦“怎么合规做、怎么借势做”。


调整老业务合规性,用新政红利拓新业务,用系统化手段防风险,才能在行业调整中抓住机遇,实现长期发展。


合规者得天下,这将成为10月1日后灵活用工行业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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