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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够15年社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官方来解答!

2025-04-28

社保交那么久

关于以下问题,你都了解了吗?

几岁可以领退休金?

未交够15年社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那交15年社保后,是不是就可以坐等退休了?

......

事关广州社保、养老金

大家都在重点关注的地方

赶紧了解清楚!

微信图片_亚索.png

PART 01

关于退休金,社保该怎么交?




 01 


问:我到60岁还有4年半,未交够15年社保,请问到时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答: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您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咱们国家在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了《社会保险法》,这是一个分界点。


01

如果您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第一种情况,您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了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请继续缴纳,直至满足条件,再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情况,您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参保缴费了,实施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没缴满,也是继续逐年缴,但缴了5年还缴不满,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待遇。


02

如果您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分为三种情况

情况一

当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且未领取过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

比如,A市2012年8月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62周岁的贾大爷,就可以不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


情况二

当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比如,A市2012年8月制度实施时55周岁的吕大姐,应连续5年缴费至60周岁,可按月领取城居保养老金。


情况三

当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不少于15年才能领养老金。

比如,A市2012年8月制度实施时40岁的刘姐,应该按年缴费,累计缴费满15年后,到领取年龄时可按月领取城居保养老金。





 02 


问:缴满15年社保≠可以领养老金,要满足退休年龄!





答:申领基本养老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认定为“工人岗”的女性年满50周岁,认定为“管理技术岗”的女性年满55周岁;未曾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年满55周岁






 03 


问:交15年社保后,是不是就可以坐等退休了?




答:不可以!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在职员工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04 


问:养老保险断缴,缴费年限会清零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讲的是“累计”,而不是“连续”


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不存在什么清零,只要退休的时候全部加起来满15年就可以了。






 05 


问:还未到合同期,但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PART 02

关于更换城市,社保该怎么用?




 01 

问:换城市工作了,原城市的社保还有用吗?





答:自2021年4月1日起,凡在广东省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无需申办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手续后,当参保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可直接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历史信息审核和基本养老金核定发放业务。







 02 


问:我08年在广州工作,缴纳了10个月的广州社保。现在回到南京工作,广州工作期间缴纳的社保如何转移回南京?





答: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操作路径为:登录个人用户-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和转移信息完成以上步骤后提交申请即可。






 03 


问:外省户籍人员,40岁以后才在广州交社保,是否有临时社保账户这一说法?这种情况即便交够15年,在广州也办理不了退休吗?





答:外省户籍人员在广东省参保,需根据在广东省首次参保时间及首次参保时的年龄判断是否属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2010年1月1日后在广东省首次参保的,且参保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在广东省建立的养老保险账户性质为临时账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 2009] 66号)第五条、《关于印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70号)第四条、《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第三条等规定,临时账户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负责归并缴费核发待遇,即:在广东省仅有临时账户的参保人,广东省不能作为其待遇领取地






 04 


问:曾在广东多个单位工作,查询社保时看到不同单位买社保累计开了好几个账户,不再使用的账户需要注销吗?





答:不需要。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 7号)和《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符合我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将全省各地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进行合并归集。






 05 


问:我十月份中旬离职,但用人单位九月份的工资还未发,可以要求公司买十月份的社保吗?





答:若劳动者在十月份与原工作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则应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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